关于许义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日,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许义华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日
Copyrights ©2020 by 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 电话:0757-88881842 建议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本站,最佳分辩率1280*1024